菩薩戒學習資料
(爲講寺灌頂前菩薩戒學習資料)
智敏上師講授
多寶講寺
下邊是菩薩戒了。我們只能講一個願,因爲時間快到了,下邊燒飯的人要到大寮去了。
菩薩戒裏邊,我們以前講菩薩戒,講得比較仔細的,這裏呢,我們略略地講一下。但是,也是某些方面以前沒有詳細講的,這裏要補充一下。那就是說,真正要完整的,把兩個一起學一下,那就完整的。
具體說,在哪裏不一樣呢?我們上次講菩薩戒是根據宗大師的《菩薩戒論》——《瑜伽師地論》講的,《虛空藏經》沒有廣開講。這裏,菩薩戒的根本戒有十八條,前面四條是《瑜伽師地論》裏邊的,我們今天筆記裏也有。菩薩戒十八條根本罪,從第一條到第四條是從《瑜伽師地論 · 菩薩戒品》裏邊來的,它只有四條根本罪,而第五到十八,這個十二條是從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來的。上一次我們講菩薩戒重點是講《瑜伽師地論》和宗大師的《菩薩戒品》,《虛空藏經》是帶著講的。這一次我們把《瑜伽師地論》不廣講了,那麼宗大師的《菩薩戒品》也不那麼廣開了,而把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十二條根本罪就比較仔細地來講一下,那麼這兩邊一對照之後,那完整的就得到了。
壹、序分
《講錄》:菩提願:菩薩道爲六度四攝,須令願與行配合。
今天,我們先把頌念一下,菩薩戒的願。菩薩戒有願菩提心,行菩提心,願菩提就是發菩提心,行菩提就是受菩薩戒,有戒相戒條的。那麼先是菩提願:
菩提願
三寶財法應守護 勿因怨愛起貪瞋 勿執持愛心怨心而起貪瞋諸惡門
於善知識應依止 受用作善回向餘 受用衣食等應思來處有情而發願度脫每作一善必回向一切有情
這是發菩提心。你說菩提心好像空空泛泛的,到底具體的是什麼內涵呢?這裏給你標了一些。
「三寶財法應守護」,很重要,三寶的財法一定要保護,因爲其他人的財法你侵損之後你固然有罪,而三寶的財法屬於十方的僧的,十方所有的僧都是它的主,那麼你侵損三寶的財物的話,受的罪就特別重。我們以前講《僧護經》裏邊就講了很多的公案。有一個小沙彌,他爲了他師父,採了七個果子給他師父吃,三寶東西,應是公的,要有大家有,要沒有大家沒有,你自己拿七個給師父吃,結果下惡道,受地獄的苦受了很多年,很多時間,受了之後,出來之後,餓鬼,餓鬼身上長了七個疱,經常流膿血,痛得不得了。這個果報很厲害,這七個果,我們看了是很小的事情,沒有幾個錢,但是三寶財物,就特別重。
三寶財物侵損了、偷去了,當然是嚴重了;你保護的不好,損壞了或者霉爛了,同樣的有責任的。所以說執掌三寶財物的人,最高的要求是阿羅漢,他不會錯因果;再起碼的最好還是初果;再往下的,要懂戒的人。所以這個是個重大的事情。一般人去了,他不懂戒,或者因果不很看重的,是害人了,叫他去造罪去了。所以說我們管三寶財物的人呢,自己假使當了這個執事,要好好學戒,把《僧護經》多看一看,要愛護三寶財物比自己的眼珠還要嚴重,這樣子才可以避免造很重的罪。
「三寶財法應守護,勿因怨愛起貪瞋」,菩薩戒、菩提心,一切眾生都作父母想,不要因爲那些有情是冤家起瞋恨心、是親家起貪著心,不能起不平等的貪瞋的心。
「於善知識應依止」,善知識就是我們說依止善知識,那些善知識要好好地依止他學法。
「受用作善回向餘」,自己受用,衣食等等,我們在觀堂吃飯的時候要五觀,起五個觀想,作善事情都要回向給一切眾生,不要爲自己。總之,發菩提心的人,他的心量是大的,一切好事情都送給眾生的,都是回向眾生的,自己情願爲眾生而吃苦。這是總的菩提心。
下邊是兩段,一段是不能做的,一段是應當做的。
諸師尊前作欺誑 他人作善令悔疑
瞋恨罵辱於菩薩 心不正直作諂誑 以上爲應斷四黑法
「諸師尊前作欺誑」,善知識應當依止的,而你在他們面前,「師尊」,自己的師父,或者那些阿舍黎之類的,「欺誑」,騙他。
「他人作善令悔疑」,人家作好事,你使他起「悔」,他捐了好多錢,「哎呀」,他說,「你捐错了,你這個捐了廟里幹啥哩?他們的廟裏的僧人不作又不勞動,他們吃得好好的,你自己辛辛苦苦換來的錢都給他們去用了。」使他追悔:「哎,該不要供養的。」或者「疑」,供了之後到底有沒有因果、到底能不能得福報?恐怕不一定吧?使他作悔作疑,這個都是壞事,都是損壞菩提心。
「瞋恨罵辱於菩薩」,這個更嚴重了,菩薩發了菩提心的、受了菩薩戒的人,不管是聖者也好,凡夫也好,你對他起了瞋恨心,罵他、侮辱他,罪很大。
「心不正直作諂誑」,發菩提心的人要直心是道場,「心不正直」,在人家面前作一些諂曲的樣子或者欺誑的事情,這個是直接危害菩提心的。
這四種壞事是不能做的,下邊是要做的事。
於諸有情不欺誑 於諸有情正直心
於諸有情如來想 令諸有情圓菩提 以上爲應修四白法
「於諸有情不欺誑」,對一切有情不要欺誑的心。「於諸有情正直心」,直心是道場,是什麼就是什麼,正正直直的,菩提心就是一切有情作父母想,怎麼欺誑他呢?什麼事情都要老實地告訴他。「於諸有情如來想」,一切有情都當作佛的看。「令諸有情圓菩提」,最後一切有情都要使他們成佛。
我們發菩提心的人,自己情願受一切苦,要使一切有情得到最高的安樂,最大的安樂就是成佛。就是要使一切有情都能成佛,自己吃點苦沒有關係,這個心有了,菩提心。那麼,假使你自己斤斤較量,爲了自己的利益要犧牲人家的利益的,那就是跟菩提心差得太遠了。菩提心太遠了之後,那你修行的話是背道而馳的,你做的事情是好事,但是你發的心是壞事,這兩個東西就不相稱,你念經經常念要發菩提心的,碰到事情的時候又自私自利的要損害人家的,那不是兩個不相稱吗?你要得感應、要得效果,怎麼會得到呢?而且你還是在騙佛了,在佛面前說,發菩提心,「願諸眾生永具安樂及安樂因……」,結果你經一念完了,去害眾生去了,去惱害眾生去了,你佛面前說的話你怎麼說呢?這些是發菩提心的人,該怎麼做、哪些不要做的,這裏講了。
下邊是菩薩戒的戒條。有的人想受菩薩戒,當然我們說一般受的是優婆塞菩薩戒,六重二十八輕,這是瑜伽菩薩戒,但是原則是一樣的。可以學一下,以後有機會也可以受。
今天我們就講到這裏。
昨天,我們把菩提願的偈講了,菩提願就是發菩提心。下邊是菩提行,菩提行就是菩薩戒。所以我們抄的筆記上就說明了這個十八個根本的罪,其中有四個是從《瑜伽師地論》來的,還有十二個從《虛空藏經》裏來的。那麼,這個菩薩戒我們以前在講《菩薩戒頌》的時候已經廣講了,今天還是略略地講一下。但是我們昨天講了,《虛空藏經》裏的內涵今天還是要比較詳細的發揮一下。以前講過的就略,以前沒有講的就廣一點,將來跟菩薩戒合起來看呢,可以把意思比較完整地拿出來。
贰、正宗分
甲一、十八他勝罪
《講錄》:菩提行偈:別解脫戒爲總法,菩薩戒因人而施,各各不同。十八根本罪,初四出瑜伽,餘出虛空藏經。
現在我們先看總的菩提行偈裏邊十八個根本罪,這十八個根本罪都標有字,一、二、三、四,這是《瑜伽師地論》裏來的,第五到十八是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來的。這個我們等一下講的時候,把《虛空藏經》仔細分析一下。先講前面四個。
乙一、《瑜伽師地論》四他勝
菩提行偈
一讚己毀他二慳法財 三不忍懺謝反打辱 四棄捨大乘持偽法
丙一、讚己毀他(爲貪利敬故)
「讚己毀他慳法財」,第一條是「讚己毀他」。讚己毀他的原因主要是爲什麼?爲什麼讚己?爲什麼要毀他?主要爲貪求利養、恭敬,它的目的就是爲求名聞利養,以這樣子的出發點來讚嘆自己毀謗人家的,這樣子的人就是根本罪。假使爲了三寶的事情,爲了其他法上的事情,偶爾講到一些自己或者人家的過失,是從法上出發,不屬於這個根本罪。這就要求抓住這個重點,他之所以要讚自己毀謗人家,都是爲了自己貪求利養恭敬,那麼這就是犯根本罪。
丙二、慳法財(性慳財法,不修惠施)
第二條,「慳法財」。自己有法有財,人家來求,不布施。那麼這個在一般的人來看呢,我的東西人家來求我不給,最多是小氣,也沒有什麼大的罪,但是菩薩戒,發的菩提心,要利他,要捨棄一切自己的利益來利益人家的,那這個心發了之後,人家來求你東西的時候,你不給,那就違背菩提心願的,所以說這是犯很重的罪,菩薩戒裏邊是一條大重罪。自己的財或者法人家如法地來求,你不願意,慳貪,不給,那麼這個就是菩薩戒裏的根本罪。求財物,人家要,那麼求法,你自己有的法,只要對方是這個根基,不是盜法,也不是外道來偷法破壞佛教,對這個要求那你要滿人家的願。菩薩是滿一切善願的,你要是不給的話呢,那是根本罪。
我們大家都知道舍利弗在行菩薩道的時候,假使人家要眼睛,就布施眼睛,那個菩薩道就是這樣做的。我們說,在沒有證到一定高位的時候,哪些不能布施的,我們也講過,像布施眼睛,不是一般初發心的菩薩要做的,假使人家要你身上的肉或血什麼東西了,這個都是要見道以前正式行六度的時候,這個時候可以;或者是證了空性以上的菩薩,正規的說,證了空性的菩薩,他作這樣的布施那是廣大利益眾生,對於他自己說,因爲證得空性了也感不到很大的痛苦,假使在沒有證到空性之前,初發心菩薩這麼做,自己受了極大的苦痛,可能會退心。舍利弗就是施了眼睛之後,退了心了,退了心之後,不但是菩薩道行不成,還是起了瞋恨心,墮落到畜生道做毒蛇。
所以說沒有這個力量做的時候,不要勉強做。我們以前講菩薩戒的時候都講過了,什麼地位的時候行什麼布施,都有一定層次的,不是隨便的。那麼開性罪也一樣,殺盜淫妄的罪在某個利他的時候可以開,但也要什麼樣的菩薩能開,初發心菩薩不能開,不要說可以開的話就亂開,這個下邊要講這一條。那麼,財啊,法啊,人家需要的法,人家是那個基,不是盜法也不是外道破壞的,那是要給,不給的話,就是根本罪。
丙三、不忍懺謝反打辱(內懷猛利忿恨,不捨怨結)
第三條,「不忍懺謝反打辱」。人家有些地方做錯了,他認罪來懺悔,你就是心裏懷恨,不接受人家的懺悔,還要反過來打罵侮辱,這樣子是根本罪。後邊,不受懺悔呢,惡作罪是有的,這裏不但不受懺謝,還要反過來打罵,那麼,這樣子就是根本罪。後邊的,單是不受懺悔的不是根本罪,反過來有打罵的罵辱的,這樣子的就是根本罪。
丙四、棄捨大乘持偽法
第四條,「棄捨大乘持偽法」。偽法就是相似佛法,表面上看是講的是佛教,實際上從內涵上跟佛教是不一樣的,甚至於是相反的。最害人的就是相似佛法,那就是穿了佛教的外衣,做反佛教的事情。我記得在《廣論》磁帶裏邊,日常法師向大家很痛切地說了一句話,就是破壞佛教的有兩個事情,外邊的人是破壞不了的,都是內部,內部是哪兩個事情破壞呢?一個說相似佛法,說的佛法表面上看引經據典講的是佛教,內涵呢卻抽掉了,講的是反佛教的東西,這是一個破壞佛教的因素。另一個是取籌,取籌就是少數服從多數,在末法時期,大多數的人都是凡夫,知見不正的,而極少數的人卻是知見正的,如果一取籌的話,少數服從多數的話,那就是正知正見的人就要服從那些邪知邪見的啦,所以說這也是破壞佛教的一方面。相似佛法,我們在末法時期最要注意這個事情,講的是佛法,內涵卻不是佛教。在宗大師註解裏邊,他這麼說,一切非清淨法、一切隨順黑法的都叫偽法,相似佛法。那麼,真正的大乘法你不去學,去執持那些不是清淨的法、隨順黑法,黑法就是惡法,順了那些惡法的東西,你卻是執持它,那麼這樣子的人就是犯一個根本罪。
這前面四條是《瑜伽師地論》裏邊說的四根本罪。我們現在請大家把五字真言的《講錄》請大家翻了對照看,因爲這個裏邊講了比較詳細的,我們可以對照看。
《講錄》:
1.由貪名利恭敬而讚己毀他。2.慳惜法財,不以給施。菩薩於來問法,及求財者,最少須施一句、一錢,不虛其願。3.他來懺謝前罪,其心真切而不聽許,不捨怨結,而反打辱。4.棄捨大乘開示,建立相似偽法,於佛法中夾雜煩惱,即名爲偽。此條障智慧。
它這裏說《瑜伽師地論》的四個罪。第一條「由貪名利恭敬而讚己毀他」,「讚己」也是犯菩薩戒的,「毀他」也犯菩薩戒,這在宗大師的註解裏邊分的。不要說我沒有毀他,單是讚嘆自己——也是犯的,那麼毀他當然更犯了。
第二條,「慳惜法財,不以給施,菩薩於來問法,及求財者,最少須施一句、一錢,不虛其願。」那麼,這個我們法流有傳承的,就是路上碰到要錢的,你身上沒有錢,你給他一分錢也好,現在來說五分、一毛錢也好,總表示你願意布施他,如果你不給的話,受過菩薩戒的人那就是戒律上有違背了,……(3B)從悲心出發,他既然跟你來要錢了,他總有他的困難,我們如果錢多,給個一塊兩塊,錢少,給個一毛兩毛也可以,乃至給一分錢也可以,總表示願意布施。求法也一樣的,人家誠心誠意地如法地來求法,多少給一點,你再忙給一點點也好,總之表示自己願意布施。在某些地方,假設有特殊情況之下可以開了不犯的也有,但是總的來說,能夠布施一點總是布施一點好。
下邊,第三條,「他來懺謝前罪,其心真切而不聽許,不捨怨結,而反打辱。」罵,打辱,你不聽他懺悔,已經是不對了,人家真心誠意地來懺悔,不聽他,反而打他、侮辱他、罵他,這個太過分,根本罪。
第四條,「棄捨大乘開示,建立相似偽法,於佛法中夾雜煩惱,即名爲偽,此條障智慧。」這是海公上師的註解。他是說,在佛法裏邊把自己的煩惱主觀知見加進去的,都是偽法。
所以說我們學法一定要有傳承,傳承的法就是上邊的師承他一貫地下來的見,我們是把它接受下來又把它傳下去,這是正知正見。如果自己憑自己的智慧來看經書,沒有傳承,在西藏,你再看得多,再講得好,沒有傳承,人家不聽你的。那麼,漢地就沒有這個優良傳統,只要你說得天花亂墜的,很多人就會相信。我們說,自己看經就是一個毛病,自己的主觀知見,那就是我執煩惱,都會插進去,順了我的,就大大地發揮,不順自己的就把它淹沒,甚至於把它歪曲、改變,所以這樣子講呢,相似佛法。我們的佛法要原原整整的,不能改變的,你改變了一點點,那性質就不一樣了。我們說一個複雜的機器,假使一個線路,裏邊的電線你把它弄掉兩根,自己來安排自己來接那個頭,那這個機器肯定壞掉了,接不響了,因爲它是你自己搞的。那麼,我們佛法一樣,你把整個的佛教自己的東西摻進去一點點就變了質了,何況你摻了很多。
所以說,相似佛法是一個破壞佛教最厲害的東西,因爲人家看起你來還是在宣傳佛教,你也引了很多經典,但是你引的裏邊沒有把意思拿準,或者是斷章取義,或者是強調某一方面,或者是不完整,甚至於走到反的方向去。在菩薩戒裏邊都是屬於根本罪的,很重。
乙二、《虛空藏菩薩經》十四根本罪
五盜三寶物六謗三乘 七奪衣反俗八五無間 九謗無業果諸邪見 十破壞村等
下邊,「盜三寶物謗三乘,奪衣反俗五無間,謗無業果諸邪見,破壞村等」,這個六條,屬於在虛空藏菩薩戒裏邊。它分了幾類,一類是國王,刹帝利王,他憑他自己的權力做一些壞事,有五條,還有一些大臣依靠他的職權做一些壞事,也是五條。這個十條裏邊,國王五條,大臣五條,有四條是相同的,那麼大臣裏邊有一條不同的,加上去,一共是六條,所以說這六條在原來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是十條。
我們把《虛空藏菩薩經》的內涵先給大家念一下,然後再來看我們的文。
丙五、盜三寶物
善男子,所謂灌頂剎利王,領國土有自在力,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,或教人取,是則名犯初根本罪。
在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這麼說:「善男子,所謂灌頂剎利王,領國土有自在力,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,或教人取,是則名犯初根本罪。」灌頂王就是國王,他統領國土,他有自在能力,他可以自己做主了,第一條,就是把佛法僧的東西自己拿來或者叫人家去取,「盜三寶物」,這個盜實際上不是偷盜,是用國王的權力來拿的。這樣子,這個國王就犯第一條根本罪。
丙六、謗三乘
復次,善男子,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,毀謗正法,捨聲聞乘、辟支佛乘,捨無上乘,又制他人不令修學。是名第二犯根本罪。
第二條「謗三乘」。灌頂剎帝利王「毀謗正法,捨聲聞乘辟支佛乘,捨無上乘,又制他人不令修學。」這個毀謗正法,把整個佛教都毀謗了,聲聞乘也好,辟支佛乘也好,無上的大乘也好,全部毀謗。自己毀謗,還叫人家不準修,這是犯的第二條根本罪,「謗三乘」。後邊,單謗聲聞乘,不謗大乘的,惡作罪,這個後邊有的。整個佛教的三乘都謗的是根本罪。
丙七、奪衣反俗
復次,善男子,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,若復有人,以如來故,剃除鬚髮,身被法服,持戒毀戒有戒無戒,脫其袈裟逼令還俗,或加杖捶,或復繫縛,或截手足乃至斷命,自作使他,造如此惡。是名第三犯根本罪。
第三條「奪衣反俗」。就是有人因爲信佛的緣故,「剃除鬚髪」,那就是出家了,「身被法服,持戒」,這個出家的,穿了出家的衣服的,這類人,不管你是持戒的,毀戒的,有戒的就是得了戒,無戒的沒有得戒的,只要他是在佛的教下出家,穿了出家的衣服的,如果國王以他的權力把他的袈裟脫掉,逼他還俗的話,甚至於加刑罰,杖捶,就是鞭子、棍子打,或者把他抓起來,或者是割手割足,或者是斷命了,自己作,或者叫人家作這些壞事的,根本的他勝罪,是菩薩戒的根本罪。那就是說,不管是有戒無戒、持戒毀戒,只要他是在佛教裏邊出.家的穿了法服的,都不能逼他還俗。所以,奪衣反俗是一個根本罪。
丙八、五無間
復次,善男子,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,作五逆罪。何等爲五?一者殺母,二者害父,三者殺阿羅漢,四者破和合僧,五者出佛身血。如是五無間罪,若犯一者,是則名爲犯根本罪。是名第四犯根本罪。
第四條「五無間」。如果國王他自由自在地,他造五無間罪,殺母、殺父、殺阿羅漢、破和合僧、出佛身血,這五條裏邊只要犯一條,就是犯五無間罪,而且還犯了菩薩戒的根本罪。這當然是對受了菩薩戒的國王來說了,所以說造五無間罪的,你隨便犯了一條,那就是犯了根本的菩薩戒。
我們這裏就想起了皈依的力量。阿闍世王他聽了提婆達多的話,他害了他的父親,又把他母親關起來,那就是五逆罪了,提婆達多要殺佛要作新的佛,他勸阿闍世王把瓶沙王,他的父親,把他殺掉,做新的王,這兩個人合起來這麼搞。最後,阿闍世王皈依佛之後,在佛面前誠心懺悔他造的罪,因爲靠了佛的加持力,靠他自己的懺悔力,本來造無間罪要墮阿鼻地獄的,他因爲憑他的懺悔,憑他皈依三寶真誠的心,所以地獄只去了七天,馬上就超脫了,那就是說皈依的力量大。前面我們說滅罪可以靠皈依三寶的力量可以滅罪,這就是一個證明。這裏說了,五無間任何一條犯了,也就是菩薩戒的根本罪也犯了。
丙九、謗無業果諸邪見
復次,善男子,灌頂剎利王領國土有自在力,謗無因果,不畏未來,造十惡業道,亦教他人令行十惡。是名第五犯根本罪。
那麼,國王裏邊第五條的根本罪「謗無業果諸邪見」。假使說一個.國王他有自在力,在他國土裏邊,起個邪見,拔無因果,說造了壞事將來不會受報的,那麼造十惡業道,殺盜淫妄,貪瞋癡,兩舌綺語惡口等等都做,自己做,也叫人家做,這個就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。
善男子,是名灌頂剎利五根本罪。若犯一者,此則名爲犯波羅夷。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,離安隱處,失人天樂,墮於惡趣。
這五條是國王的。當然,不是國王,犯了也一樣犯罪。《虛空藏菩薩經》是針對國王說的。那就是我們這裏後邊的第五條,「盜三寶物」,三寶的東西,佛法僧的東西,以國王的權力拿來,這是根本罪。「六、謗三乘」,佛法不管聲聞緣覺菩薩乘,你毀謗它,都是屬於犯根本罪的。叫人家不要修了,不要去學這些東西,只有國王有這個自在力。那麼,下邊對於那些在佛的教下出家,穿了出家衣服的,逼得他還俗,甚至於打罵,關起來或者是斷命這些都是菩薩的根本罪,當然你斷命另外還有斷命的罪還有一條。這裏,就是只要是「七、奪衣反俗」都是屬於菩薩戒的根本罪。這個當然,你一個在家的普通老百姓是沒有這個權力,這是國王的罪了。那麼,第八,造「五無間」罪那就是不分那一個了,造了之後都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。「九、謗無業果」,那是同的,國王自己、其他的人也是一樣。這前面的五六七八九這五條,就是主要是對國王說的。
丙十、破壞村等
復次善男子,大臣亦有五根本罪犯波羅夷,若有犯者,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,墮於惡趣,離安隱處,永失一切天人之樂。何等爲五?謂彼大臣統理國土,依倚王力,取兜婆物及四方僧物,或教人取。是則名犯初根本罪。
那麼,下邊,在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有五條是大臣的。大臣也有一定的權力,他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。他依靠王的勢力,他統理他的地方,取佛法僧的東西,自己取,或者叫人家取,也是根本罪,這跟國王一樣,所以說不重復了。
復次善男子,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,破壞村邑城郭國土,或教人破。是名第二犯根本罪。
第二條,「若彼大臣,統理國土,依倚王力,破壞村邑城郭國土,或教人破,是名第二犯根本罪。」(大臣亦有五根本罪,第一、三、四、五,同灌頂刹利王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。)大臣統領他的國土依靠王的勢力,「破壞村邑城郭國土」,就是說破壞那些有老百姓住的地方,自己破壞,或者叫人家破壞,這是犯第二條根本罪。這就是我們這裏的「破壞村等」,是第十條,那是大臣的,一般的人沒有這個力量破壞,大臣他靠王的勢力可以破壞。那麼在海公上師的《講錄》裏邊他發揮一下,不但是人間的村邑聚落,乃至是鬼神村,一般就是說,我們這個樹林、有大樹都有鬼神住的,五年以上的樹一般都有鬼神居住,那麼你破壞那些樹林也是等於說破壞了鬼神的村邑聚落,也是算根本罪,因爲破壞村邑聚落都是傷命的事情。這是大臣的第二條,因爲前面國王沒有了,這裏就擺了第十條。
復次善男子,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,毀謗正法,捨聲聞乘、辟支佛乘,捨無上乘,亦制他人不令修學。是名第三犯根本罪。
大臣的第三條,他靠王的勢力毀謗正法,也是捨聲聞乘、辟支佛乘、捨無上乘,自己毀謗,也叫人不要修不要學。這一個也跟國王一樣,這一條不重復,也擺在前邊。
復次善男子,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,若見有人,以如來故,剃除鬚髮、身被法服,持戒毀戒有戒無戒,脫其袈裟,逼令還俗,或加杖捶,或復繫縛,或截手足,乃至斷命。自作使他,造如此惡。是名第四犯根本罪。
第四條,大臣的罪,他靠了王的勢力,看見有人依如來故,就是在如來的教下,「剃除鬚髪,身被法服」,穿了出家衣服,不管他是持戒的毀戒的或者是有戒無戒的,憑他的勢力不準他穿袈裟,「脫其袈裟,逼令還俗」,逼他還俗的,甚至於打縛,關起來斷命的,這樣子的也是一條根本罪。前面國王也有,所以這一條不重復。
復次善男子,若彼大臣統理國土依倚王力,作五逆罪。何等爲五?一者殺母,二者害父,三者殺阿羅漢,四者破和合僧,五者出佛身血。如是五無間罪,若犯一者,是則名爲犯根本罪。是名第五犯根本罪。
善男子,是名大臣五根本罪。若犯一者,此則名爲犯波羅夷,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,離安隱處失人天樂墮於惡趣。
大臣的第五條,也是造五無間罪,依止國王的力量,作殺母、殺父、殺阿羅漢、破和合僧、出佛身血的,隨做一個,是根本罪。所以這一條也不重復。
這裏把國王的、大臣的十條罪合攏來,六條,就是說,從第五條盜三寶物,第六謗三乘,第七奪衣反俗,第八五無間,第九謗無業果諸邪見,第十破壞村等,那就是對國王大臣的十條把它濃縮到六條。下邊從十一條開始到十八條是屬於對初發心菩薩犯的根本罪。
我們先對照海公上師的註解看有沒有補充的。
《講錄》:5.取三寶物,或教人取。6.毀謗正法,捨聲聞乘、辟支佛乘及無上佛乘。今日五、六兩病最深。7.奪僧侶衣,迫使返俗。8.作五逆罪,一者殺母,二者殺父,三者殺阿羅漢,四者破和合僧,五者出佛身血。若犯其一,即名根本。9.謗無因果,不畏未來,造十惡業,不畏未來受報。10.破壞村邑,傷衆多命。此戒國王、大臣,欲其慈心不殺。又五年以上之樹,有鬼神村。
第五條,「取三寶物,或教人取。」自取、教人取。第六條,「毀謗正法,捨聲聞乘、闢支佛乘及無上佛乘。」都在裏邊,一樣的。第七條,「奪僧侶衣,迫使返俗」,就是奪衣反俗,一樣的。第八條,「作五逆罪,一者殺母、二者殺父、三者殺阿羅漢、四者破和合僧、五者出佛身血,隨犯其一,是名根本」,一樣的。第九條,「謗無因果,不畏未来,造十惡業,不畏未来受报」,這個都是根據《虛空藏經》來的,一模一樣,內容一樣的。第十條,「破壞村邑,傷眾多命。此戒國王、大臣,欲其慈心不殺。又五年以上之樹,有鬼神村。」國王大臣有勢力了,他破壞那些村邑國土,假使打仗的時候,屠城等等都是這一類的。那麼,這當然是犯菩薩戒的根本罪,因爲是殺害眾生的。這裏海公上師加了一點,五年以上的樹有鬼神村,如果破壞了鬼神村,當然不是人的聚落,但也有罪,也屬於這個罪的範圍,當然不能說一定是根本罪了,這個不敢說,但也是屬於這個罪的範圍之內的。所以,鬼神村也不能隨便破壞。
下邊開始關於初發心菩薩的事情。初發心菩薩有八條根本罪。我們根據《虛空藏菩薩經》念一下,然後再對照我們這裏的,因爲這裏有一些是有一點不同的,我們看下去就知道。
復次善男子,初發心菩薩趣向大乘,有八根本罪犯波羅夷,先所修習一切善根皆悉燒然,墮於惡趣,離安隱處,失人天樂,亦失大乘境界之樂,久在生死,離善知識。何等爲八?
十一妄說空 十二退他菩提十三謗別戒 十四毀謗聲聞緣覺乘 十五嫉毀妄慢過人說
十六貪利衒賣言自得 十七恃力奪取禪給誦 十八退菩提等廿五心 如是十八根本罪
丙十一、妄說空
謂彼菩薩宿業因緣生五濁世,有馀善根近善知識,歸趣甚深大乘之法,發無上心,智慧微淺。是初發心菩薩,又從他聞甚深空法讀誦受持,復於少智愚癡人前讀誦解說。餘人聞已,驚疑怖畏,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生退没,樂聲聞乘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一根本重罪。
《講錄》:
11.於諸愚人淺慧者前,解說讀誦甚深空法,不當其機,是人聞已,驚疑怖畏,便退成佛無上道心。
先看第一條,初發心菩薩的第一條「妄說空」。它說這個初發心菩薩因爲過去的因緣生在五濁惡世,他有善根能夠親近善知識,歸敬大乘,發無上的心,但是他的智慧不厚,智慧很小,他「從他聞甚深空法,讀誦受持,復於少智愚癡人前讀誦解說,餘人聞已,驚疑怖畏,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生退沒,樂聲聞乘,是名初發心菩薩犯第一根本重罪。」這是什麼意思呢?就是說,有些菩薩生在五濁惡世,這個時候的人根基很差,他總算過去有些善根,能夠親近善知識,也歸向大乘,也發了菩提心,也受了菩薩戒。但是他的智慧很小,他從其他的善知識裏邊聽到一些甚深空性的法,他聽了之後就受持讀誦,自己受持讀誦之後,又給一些沒有智慧的、愚癡的人去講,那麼這些人聽了空性的東西他不能理解,產生恐懼,什麼修了半天都是空的,他害怕,他對菩提心就退掉了,寧願修個聲聞乘去了。那麼你把人家的菩提心退了,這個菩薩有罪了,這是第一條根本,就是妄說空。
妄說空是什麼呢?就是不是那個機,他不能理解甚深空性法的人,你不要給他亂說空,你說了之後,人家害怕、退道心,那自己就是犯根本罪了。人家是退道心了,自己講的人也犯了菩薩戒的根本罪。所以說,說法要當機。甚深空性的法如此,密法更不要亂說。你說了密法之後,人家誹謗之後,你自己犯什麼罪也可想而知了,把人家也誹謗了密乘法,也是金剛地獄的罪人了,所以說,這都是兩敗俱傷的事情,千萬不要做。那就是說法要對機,不是那個機就不要說。密法,有的人說是保密,保密是保密了,但要看是什麼機?是那個真的機,是密器,是能够接受密法的根器的人,要說,他什麼地位就說什麼法,高層次的說高级的法,低的說低的法,應當說。但是不是那個根器的人就不能說,一說的話,對方產生了毀謗的話,自己也犯戒,對方也墮落,這是有罪的。那麼,妄說空,甚深的空性的法也不能隨便說,要對機而說。這是一條。
丙十二、退他菩提
復次善男子,初發心菩薩語餘人言,汝今不能樂於大乘,亦不能行六波羅蜜,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不如早發聲聞辟支佛心,速盡生死入般涅槃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二根本重罪。
下邊,「退他菩提」。初發心菩薩對人家說,「汝今不能樂於大乘,亦不能行六波羅蜜,終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不如早發聲聞辟支佛心,速盡生死入般涅槃。」假使一個初發心菩薩他不能觀機,對於一個有大乘根基的人說,你這個人是大乘的根基沒有,你不能修六度,六個波羅蜜多是不能修的,你終不能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終得不到的,你不如早一點發聲聞緣覺的心,好好地去修二乘法,可以證到涅槃,自己解脫生死。這樣子的人把人家的菩提心退了,犯根本罪。
《講錄》:12.勸他發聲聞心,盡生死,於無上正等正覺,心生退沒。
海公上師裏邊的看一看,「勸他發聲聞心,盡生死,於無上正等覺心,心生退沒。」一樣的。對方的根機,不是聲聞乘的機,他可以發菩提心,入大乘道的,你勸他還是聲聞乘好、穩當,這樣子快一點了生死,你行菩薩道,六波羅蜜,頭目腦髓都要犧牲,你受不了的。舍利弗眼睛施給人家,人家說左眼不要,要右眼,右眼施給他,又說臭的,不要,甩在地下,一腳「啪」一下地就踩爛了,這個人家就受不了的,你還是安心修聲聞道好了。這樣子的話那就是犯根本罪。因爲菩薩戒裏邊退菩提心是一個最大的罪,你自己退了,人家退了都是犯根本罪。那麼,「退他菩提」,「妄說空」,十二是「退他菩提」,人家可以發菩提心的,你不給他發,說他不能修大乘,叫他修聲聞緣覺,他相信你了,修聲聞緣覺去了,那就是犯根本罪。
丙十三、謗別戒
復次善男子。初發心菩薩語餘人言,汝今何用受學波羅提木叉律儀,當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受持讀誦大乘經典,先所造作身口意業諸不善行,當得清淨,不受未來諸惡果報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三根本重罪。
丙十四、毀謗聲聞緣覺乘
復次,善男子,初發心菩薩語餘人言,汝今不應聽受讀誦聲聞經典,汝當覆蔽聲聞經典,聲聞法中無大果報,不能斷除結使煩惱,汝當聽受讀誦清淨大乘甚深經典,又能消除諸不善業,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作此說已,有信受者,二人倶名犯根本罪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心菩薩犯於第四根本重罪。
下邊再一條,假使初發心菩薩對人家說,反過來了,你不要去聽受讀誦聲聞經典,你把聲聞經典要蓋覆,「覆蔽」就是說你把聲聞經典抹殺它,不要去弘揚它。聲聞裏邊沒有大果報,「不能斷除結使煩惱」,不能斷煩惱的,最大的報沒有的,你應當聽受讀誦清淨甚深的大乘經典,能夠消除不善業,可以很快地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這個話我們聽聽好像蠻對的,但是犯根本戒。這個爲什麼原因?
《講錄》:13.勸他但持大乘經典,捨學別解脫戒。14.毀謗聲聞緣覺乘,不得大果。
我們看海公上師說的,「勸他但持大乘經典,捨學別解脫戒。」這個關鍵他點出來了。我們說,學大乘以別解脫戒、聲聞乘爲基礎的,如果你把基礎抽掉了,聲聞乘的東西不要學,單是學大乘,你說誦念大乘經典可以滅罪,我們昨天講的麼,念甚深大乘經典是能滅罪的,但是你要有基礎啊,你沒有基礎單是這樣搞的話也不行的了。所以說,你叫人家聲聞緣覺的經把它淹沒它,不要學,不能斷煩惱,只要念大乘經典,念了就可以了——這樣子的事情我們現在也有,把根本的東西不要學,就是說念兩本經就可以了。這是根本罪。因爲我們說,念大乘經典滅罪是對的,但是你要根本的基礎,就是要持別解脫戒。我們昨天也講了,要有精進,要有持戒,如果你持戒不嚴的話,你念咒也好,念佛也好,念大乘經典也好,效果沒有的,這是最重要的兩個條件。其他條件还很多了。那麼你把底層抽掉了,那就是說是空中樓閣,把地基不要,聲聞乘的、根本的別解脫戒、基本的那些法不要,你說只要大乘,上層建築,你建到哪裏去?建不住的!所以說這樣子,也是根本罪。
這很危險了,不學菩薩戒的人,往往會走錯路,說是好心,這是大乘經典,功德大,你念好了,聲聞的東西,最多是一個阿羅漢、自了漢,沒有用的,不要去學——犯根本的菩薩戒!這個我們想一想,是很嚴重的了。菩薩戒是大乘的,但是你毀謗聲聞乘,就是要犯菩薩戒的,這個是大家值得注意的。這是「毀謗聲聞緣覺乘」,第十四條。
丙十五、嫉毀妄慢過人說
復次,善男子,初發心菩薩欺妄兩舌,希求名稱利養恭敬,讚大乘經爲他解說,而語人言,我是善解摩訶衍者。爲貪利故,見他解說大乘經典得供養者,憎毀輕嫉而自貢高,虛誑妄語得過人法。作此行者,離安隱處,犯波羅夷,於大乘中爲犯最重根本罪也。善男子,譬如有人欲趣寶洲,乘船入海,而於中路自壞其船,沒溺而死,不自濟命,豈能得寶。如初發心菩薩,亦復如是。乘正信船,入於大乘深廣法海,始得入海,自壞信船,失智慧命。如是愚癡初發心菩薩,以嫉妒故,虛誑妄語得過人法,而犯大乘重根本罪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五根本重罪。
《講錄》:15.爲貪利養,說過人法,亦名上人法,未得言得,未證言證。
再下邊,「嫉毀妄慢過人說」。「復次,善男子,初發心菩薩欺妄兩舌,希求名稱利養恭敬,讚大乘經爲他解說,而語人言,我是善解摩訶衍者。爲貪利故,見他解說大乘經典得供養者,憎毀輕嫉而自貢高,虛誑妄語得過人法。作此行者,離安隱處,犯波羅夷,於大乘中爲犯最重根本罪也。」那就是說,自己爲了名聞、利養、恭敬、名稱,自己說一些虛誑的話,他讚嘆大乘,因爲大家知道大乘功德大,他爲了得到名稱利養恭敬,就在人的面前讚嘆大乘的經典,也講給人家聽,這個看起來很好嘛,你讚嘆大乘也爲人家講解大乘經典,這是好事情,他說「我是善解摩訶衍者」,我是通達大乘的,我給你講,他的目的是爲了貪利,這個目的就不純了。還有看見人家弘揚大乘的,得了利養的,非常妒忌,而自己貢高,他說自己,打妄語,說自己得過人法,自己是過來人,或者是得了禪定法,或者是修了什麼道果的,抬高自己嘛。人家講大乘法得了利養恭敬,妒忌,那麼我要超過他,就自己亂說,說自己得了神通,證果證道了、開了悟的等等的話,以這樣的方式,來貪求利養的,這樣的人,是根本罪,在《虛空藏經》裏邊還加了一句話,「於大乘中爲犯最重根本罪也」,在大乘裏邊犯了最重的根本罪!那是說過人法了,在別解脫裏邊是大妄語了,是根本罪,所以說這是最重的根本罪。不但是菩薩戒裏邊犯了根本罪,而且是大乘裏邊最重的根本罪。他是爲了名聞利養恭敬。
所以說,我們學佛的人,千萬不要以佛法來抬高自己,以佛法的手腕來得到名聞利養恭敬的,那很容易墮落到犯戒的裏邊去。你弘揚佛法是好事,流通經典也是好事,給人家講也是好事,但是你要是爲了名聞利養恭敬的話,夾雜這個目的的話,一不小心就會犯根本罪。那麼你要抬高自己決定會妒忌人家、打擊人家,那這樣根本的菩薩戒就犯掉了。所以說,千萬不要以法來抬高自己,千萬不要以法來得到利養,以法求利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事情,果報極大的。
所以說,經懺我們是有兩方面看了,一方面經懺是念經度人,當然說是好事,但是你把佛的經或者是儀規拿來賣錢求利,這個罪就非常嚴重,所以說經懺這個事情一般的人是不提倡的。我們這裏也是不提倡的,我們是從來沒有說,念一個佛事要多少錢,念一個什麼要多少錢,從來不訂那些東西,只有那些信心的居士,他家裏有困難,需要念點經,從悲心出發,隨你給多少錢,你不給也可以了。我記得以前有一個Z,他家裏出了事,好像給不給錢我們都沒有管他,給了沒有我也不知道,反正給他念了經了,這個是不反對。
丙十六、貪利衒賣言自得
復次善男子,未來世中,初發心菩薩語在家出家初發心菩薩言,修多羅中甚深空義,及以三昧諸陀羅尼忍辱之地種種莊嚴,是大明智諸菩薩等所可觀行,受持讀誦大乘經典,又能爲他分別演說,我自解了,以慈悲故爲汝等說,汝等亦當隨所說行,於深妙法而得知見。彼初發心菩薩不作是言,我讀誦思惟從他聞解,而言自得,皆是貪求利养因緣而自衒賣,違負三世諸佛菩薩及眾賢聖,犯於大乘最深重罪,失人天路,尚不能得聲聞辟支佛乘,何由漸進到於大乘?善男子,譬如有人將導眾人遊行曠野,經過叢林,極大飢渴,見彼林中有諸美果而棄捨之,取於毒果,食已命終。善男子,彼人猶尚不能自濟,況復兼能度於餘人?彼初發心菩薩亦復如是。人身難得今已得之,遇善知識,發大乘心,而貪利養,輕自衒賣,犯重根本罪,違負三世諸佛菩薩,爲諸賢聖之所棄捨,墮於惡趣。是故婆羅門、剎利、毘舍、首陀羅,不應親近此惡菩薩。若親近者,亦皆得罪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六根本重罪。
那麼,下邊就是「貪利衒賣」了。初發心菩薩對在家的出家的初發心菩薩說(他本身是初發心菩薩),「初發心菩薩語在家出家初發心菩薩言,修多羅中甚深空義,及以三昧諸陀羅尼忍辱之地種種莊嚴,是大明智諸菩薩等所可觀行,受持讀誦大乘經典,又能爲他分別演說,我自解了,以慈悲故爲汝等說,汝等亦當隨所說行,於深妙法而得知見。彼初發心菩薩不作是言,我讀誦思惟從他聞解,而言自得,皆是貪求利养因緣而自衒賣,違負三世諸佛菩薩及眾賢聖,犯於大乘最深重罪,失人天路,尚不能得聲聞辟支佛乘,何由漸進到於大乘?……」,(4A始,中間可能缺)應當要受持這些經,他往往自吹自擂地說這些我都知道的,我自己已經開悟了,我現在慈悲給你們講這些,你們好好地聽,聽了之後受持。這個重點就是說目的是貪求利養,而說自己開悟的,不是說我是從哪裏學來的。你說這是我從什麼地方學來的,我現在告訴你,爲你講一講,這個是可以的。他說這個是我自己開悟的,不是從人家那裏來的,目的是爲了貪求利養,「貪利衒賣言自得」,貪這個利養,讚嘆大乘,爲人家說大乘,說我自己得到的,這樣子的人,根本罪!很嚴重。我們是不是會有這個心思?可能事情不一定做,這樣的心會不會生起來?不敢說。不學菩薩戒的人可能很容易犯這一條。這幾條都很容易犯的,學了之後就要提高警惕,絕對不要這樣做。
《講錄》:16.受持讀誦大乘經典,不言從他開解,詭謂自得,以貪利故,輕自炫賣。
海公上師的註解裏說,「受持讀誦大乘經典,不言從他開解,詭謂自得,以貪利故,輕自衒賣。」大乘經典自己學了,不說是從他那裏學來的,說自己開悟的,爲了貪利,「輕自衒賣」,爲了貪利養可以像拍賣一樣的,就講給人家聽,目的是要得利養。把佛法來當商品拍賣了,這樣子的人又說自己開悟的,不是從人家聽來的,如果具足這些條件的,犯菩薩戒的根本罪。
丙十七、恃力奪取禪給誦
《講錄》:17.國王大臣,憑自權威,奪習禪者之産業,以給念誦者。佛法産業,由諸施主願力而來,千辛萬苦之所積聚,歷史雖久而不磨滅,施主宿願,未可少違(買磚之資不可買瓦),取禪給誦,故犯根本也。
下邊一條,「恃力奪取禪給誦」。先看海公上師註解。「國王大臣,憑自權威,奪習禪者之產業,以給念誦者。佛法產業,由諸施主願力而來,千辛萬苦之所積聚,歷史雖久而不磨滅,施主宿願,未可少違(買磚之資不可買瓦),取禪給誦,故犯根本也。」也不一定是國王大臣,就是發了菩提心的菩薩也可以,佛法的產業是施主發了願的,他辛辛苦苦積了錢,他供養哪一個,就哪一個該享受,而憑國王的權力把它奪過來給另外一個僧團,那跟施主的願是不合的了。施主的願不能違的,所以說修禪定的地方這個僧團的財產,你奪過來給那些念誦的,雖然都是好的僧團,但是也犯根本罪。海公上師就說了一句話,「買磚之資不可買瓦」,就是專款專用了,就是因果了。假使這個錢,施主供養是買磚的,你不能去買瓦。錯因果了,人家發的願是買磚的,你怎麼去買瓦去呢?人家發了願是造大殿的,你不能拿去蓋其他的寮房。那麼這是專款的,這個佛教裏邊因果講得很嚴格。
復次善男子,未來惡世,初發心菩薩造作諸雜旃陀羅行,謂剎利旃陀羅、婆羅鬥旃陀羅、大臣旃陀羅、大將軍旃陀羅、毗舍旃陀羅、首陀羅旃陀羅。何等名爲旃陀羅義?彼謂造作諸惡心業。此惡比丘自言智慧,自恃財寶行於布施,放逸憍慢,瞋嫌憎嫉餘善比丘,共相鬥諍,恃王臣力,取善比丘物以奉大臣,大臣得以傳以上王,佛法僧物亦復如是。善男子,王與大臣及惡比丘犯根本罪。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七根本罪。
所以,《虛空藏菩薩經》裏邊這一條是這麼說的,這個人,初發心菩薩,他行動很卑鄙,他依靠國王大臣的力量,自己說自己有智慧,因爲靠了國王大臣的力量,有了一點資財,他也拿去布施,「放逸憍慢,瞋嫌憎嫉餘善比丘,共相鬥諍……」它的原文是這樣子的,這些惡比丘,就是受了菩薩戒的惡比丘,依靠國王大臣的勢力,自己放逸憍慢,對那些善比丘妒忌,互相鬥諍,依靠王大臣的力量把善比丘的東西來供養大臣,大臣得到之後再去供養國王。那麼,比丘的東西如此,佛法僧的東西也同樣,他去奪過來,獻給大臣,大臣又獻給國王。這样子的受了菩薩戒的初發心菩薩和國王大臣同樣都犯根本罪。這是這裏的菩薩戒裏邊的第十七條。
那麼,這裏就是說,原文是明顯的,就是以善比丘的東西拿來獻給國王大臣,這屬於根本罪。這裏是「禪給誦」,意思有點不一樣。如果用禪給誦來說的話,真正修行的比丘的東西給那些不是真心修行的人,那麼這是根本罪。
丙十八、退菩提等廿五心
復次,善男子,未來惡世,初發心菩薩造作諸雜旃陀羅行,謂剎利旃陀羅、婆羅門旃陀羅、大臣旃陀羅、大將軍旃陀羅、毘舍旃陀羅、首陀羅旃陀羅。此惡比丘恃怙國王及大臣力,自言智慧,自恃財寶,行於布施,輕戲毀辱諸善比丘,闘諍惱亂,法說非法,非法說法,捨正經律,顛倒義論,斷學般若,離慈悲心,不信如來所說經典,巧方便戒,違法立制,令諸清淨善行比丘廢於坐禪讀誦經典,無苦惱者生其苦惱,有苦惱者復令增長,恒懷惡心,壞善威儀,行住坐臥無復時節,毀禁破戒,實非沙門自言沙門,實非梵行自稱梵行,不解經典爲他解說,邀致四眾供養恭敬。善男子,王與大臣及惡比丘犯根本罪,餘如上說。是名初發心菩薩犯於第八根本重罪。
最後一條,「退菩提等廿五心」。這一條在《虛空藏經》就沒有說二十五心,它但是說一些罪行,犯了這些罪的就犯了根本罪的。那麼,這一條的原文,我再念一下:
「復次善男子,未來惡世,初發心菩薩造作諸雜旃陀羅行,謂剎利旃陀羅、婆羅鬥旃陀羅、大臣旃陀羅、大將軍旃陀羅、毗舍旃陀羅、首陀羅旃陀羅。此惡比丘」那就是受了菩薩戒的比丘,他「恃怙國王及大臣力,自言智慧」自己說有智慧;「自恃財寶,行於布施,輕戲毀辱諸善比丘,鬥諍惱亂,法說非法,非法說法,捨正經律」,真正的經律捨掉;「顛倒義論」,去說那些顛倒的義論;「斷學般若」,般若不學,「離慈悲心,不信如來所說經典、巧方便戒」,佛說的經、善巧方便的戒不相信,而「違法立制」,違背佛教的法,另外立一個制度;「令諸清淨善行比丘廢於坐禪讀誦經典」,立這個制度使那些清淨的修行的比丘不能坐禪、不能讀頌經典,禪誦都搞不成;「無苦惱者生其苦惱」,沒有苦惱的人使他生起苦惱;「有苦惱者復令增長」,使有苦惱的人更加增長他的苦惱。「恆懷惡心」,經常懷壞的心;「壞善威儀」,心裏邊是惡心,外邊的威儀也破壞好的威儀。「行住坐臥無復時節」,行住坐卧不合時節,就是白天睡覺,晚上走路等等。「毀禁破戒」,毀犯佛的禁戒。「實非沙門自言沙門」,本來不是沙門,已經沙門的體沒有了,自稱是沙門。「實非梵行自稱梵行」,實際上沒有修梵行,自己說我是修梵行的。「不解經典爲他解說」,經典自己也沒有懂,就來不及跟人家講,講的目的是「邀致四眾供養恭敬」,他的目的是要四眾弟子對他恭敬供養,所以說自己懂不懂不管,自己亂說。這樣子的人,「王與大臣及惡比丘犯根本罪」,包括王大臣,包括這樣子的惡比丘,都犯根本罪。
《虛空藏經》裏邊原文如此。海公上師就把這些事情把它列成二十五條,每一條都是退菩提心的,所以說「退菩提等廿五心」。那麼,這個二十五條在《講錄》上有,我們念一遍。內容是一樣的,就是海公上師把它分成二十五條,這二十五條屬於退菩提心的內涵。
《講錄》:
18.退菩提等廿五心:(1)恃怙國王及大臣力。(2)自言智慧。(3)自恃財寶,行於布施。(4)輕戲毀辱諸善比丘。(5)鬥爭惱亂。(6)法說非法。(7)非法說法。(8)捨正經律。(9)顛倒議論。(10)斷學般若。(11)離慈悲心。(12)不信如來所說經典。(13)巧方便戒。(14)違法立制。(15)令諸清淨善行比丘,廢於坐禪,讀誦經典。(16)無苦惱者,生其苦惱。(17)有苦惱者,復令增長。(18)恒懷惡心。(19)壞善威儀。(20)行住坐臥,無復時節。(21)毀淨破戒。(22)實非沙門,自言沙門。(23)實非梵行,自稱梵行。(24)不解經典,爲他人說。(25)邀請四衆,供養恭敬。
第十八條,「退菩提等廿五心:(1)恃怙國王及大臣力」,依靠國王大臣的力量做一些壞事。「(2)自言智慧」,這些都是《虛空藏經》原文有的話,我們這個跟原文對照一下。原文是「此惡比丘恃怙國王及大臣力」,這裏是「恃怙國王大臣力」,一樣的。「自言智慧」,一樣的。「(3)自恃財寶行於布施」,「自恃財寶行於布施」,一樣的。「(4)輕戲毀辱諸善比丘」,一樣的,還分一條。「(5)鬥諍惱亂」,一樣的。「(6)法說非法」,一樣的,「(7)非法說法」,也一樣的。「(8)捨正經律」,一樣的,「(9)顛倒議論(“議”《虛空藏經》作“義”)」,也是一樣的。「(10)斷學般若」,一樣的。「(11)離慈悲心」,也是一樣的。「(12)不信如來所說經典」,這是不信如來所說的經典,也是一樣的。「(13)巧方便戒」,也一樣的。「(14)違法立制」,也一樣的。「(15)令諸清淨善行比丘,廢於坐禪讀誦經典」,一樣的。「(16)無苦惱者生其苦惱」,一樣的。「(17)有苦惱者,復令增長」,一樣的。「(18)恆懷惡心,(19)壞善威儀」,全部一樣的。「(20)行住坐卧無復時節」,一樣的。「(21)毀壞破戒」,這裏「壞」字可能是寫字的人寫錯的,在《虛空藏經》原文中是禁戒的「禁」,禁止的「禁」。「毀禁破戒」,也是一樣的。「(22)實非沙門,自言沙門;(23)實非梵行,自言梵行」,全部一模一樣。「(24)不解經典,爲他人說。「(25)邀致四眾供養恭敬」。
文字全部是原文,海公上师把它分成二十五個,這二十五個犯了之後,都是退失菩提心的,隨便犯一條,都是根本罪。這裏我們就把菩薩戒的十八條的根本罪都說完了。中間基本上跟原文是符合的,就是這個「退菩提等廿五心」,在原文是沒有分類的,凡做這些事都犯根本罪,而這裏把它分了二十五個,意思是一樣的。反正犯了這些罪的話都是犯根本罪的。
「如是十八根本罪」,這十八個根本罪講完了。那麼,我們就知道,前面四條是從《瑜伽師地論 · 菩薩戒》裏來的,後邊的十四條,是從《虛空藏菩薩经》裏邊取下來的。
乙三、四纏三品犯及捨戒復戒之相
於罪有犯更欲造 無慚愧心深愛樂 不見爲罪謂功德 四纏具足上品犯
若但以罪爲功德 或加前三之一二 如是名爲中品犯 唯前三者下品纏
若犯上品即捨戒 若犯中下得惡作 捨戒現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別解脫
菩薩於四(及十四種)他勝處法,隨犯一種,況犯一切,不復堪能於現法中,增長攝受菩薩廣大菩提資糧,不復堪能於現法中,意樂清淨,是即名爲相似菩薩,非真菩薩。菩薩若用軟中品纏,毀犯四種(及十四種)他勝處法,不捨菩薩淨戒律儀。上品纏犯,即名爲捨。若諸菩薩,毀犯四種(及十四種)他勝處法,數數現行,都無慚愧,深生愛樂,見是功德,當知說名上品纏犯。非諸菩薩暫一現行他勝處法,便捨菩薩淨戒律儀,如諸苾芻犯他勝法,即便棄捨別解脫戒。若諸菩薩由此毀犯,棄捨菩薩淨戒律儀,於現法中堪任更受,非不堪任,如苾芻住別解脫戒,犯他勝法,於現法中不任更受。略由二緣,捨諸菩薩淨戒律儀:一者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,二者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。若諸菩薩雖復轉身遍十方界,在在生處,不捨菩薩淨戒律儀,由是菩薩,不捨無上菩提大願,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勝處法。若諸菩薩轉受餘生,忘失本念,值遇善友,爲欲覺悟菩薩戒念,雖數重受,而非新受,亦不新得。
四纏頌 下二頌須連誦
一於罪有犯更欲造 二無慚愧心三深愛樂 四不見爲罪謂功德 四纏具足上品犯
《講錄》:四纏頌:纏爲煩惱之異名。所謂四纏者:⑴犯罪之後,數數欲造;⑵心無慚愧;⑶深生愛樂;⑷不見爲罪,反謂功德。
下邊四纏頌。四纏頌就是犯戒的輕重來看了。「於罪有犯更欲造」,它分了四個條件了,「無慚愧心深愛樂,不見爲罪謂功德,四纏具足上品犯。」纏,就是煩惱,四種煩惱對於這個罪又分四類來看,這四類就来判犯戒的輕重的。
第一條,「於罪有犯更欲造」,這個罪犯了之後心裏還想做,他因爲心裏對這個罪,做這個事情他感到痛快、感到舒服、感到歡喜做,做了之後還想做,這是一條。
第二,「無慚愧心」,做了這個壞事了,沒有慚愧心。慚愧心,對自己來說,是慚,自己感到不對,或者從法上這個看是不對的,是懺;對人家說,這個事情人家知道了,感到不好意思,這是愧。慚愧的意思很多,《俱舍》裏邊講了很多,我們就介紹一個容易懂的。那麼,自己做了壞事沒有慚愧心,對自對他不起慚愧心。
第三,「深愛樂」,對這個壞事深愛樂,心裏歡喜做。第四,「不見爲罪謂功德」,不但是說不知道做了之後有罪,反而說做了這個事情有功德。這個外道就很多了,外道殺了人祭天,不但是沒有罪,有功德,他殺雞殺羊那就很多了,殺人還少一點,他過年了把三牲,豬羊牛殺了,把頭砍下來供神,認爲是功德,這個就顛倒得不得了。殺生是壞事,要墮惡道的,他說是功德,邪見!
那麼假使受了菩薩戒的,違犯了,做了那些壞事之後,做了之後還要做。第二是做了之後沒有慚愧心,不怕,自以爲沒有關係。第三個,歡喜做,這個事情心裏歡喜。第四個,不但是歡喜,還認爲是有功德。如果你這個四條具足的話,那麼你做的事情就是上品犯,「四纏具足上品犯」,最重的罪,上品,根本的。
下邊不是上品的,是可以悔的。上品是不能悔的,破了根本罪的話那就是戒就破掉了。
三品犯頌
若但以罪爲功德 或加前三之一二 如是名爲中品犯 唯前三者下品纏
「若但以罪爲功德」,假使你單單以罪爲功德,「或加前三之一二」,前面三條加上一條,或者兩條,三條不具足,這樣子是中品犯。就是說,罪不知道是罪,還認爲是功德,前面的三條裏边隨便加上一條或者兩條,沒有三條具足的,那麼這樣子中等的犯,中品犯。假使只有前面三條,不以罪爲功德的,因爲以罪爲功德的是邪見,這是最重的,那麼單是前面三條,犯了之後還想犯,也不知慚愧,同時心裏也歡喜做那個壞事,這個三個裏邊有一個、或者兩個、或者三個,而第四個沒有,不見爲功德的。知道這是壞的,不是好事,这样子的人呢,下品纏,就是下品的犯。那就是犯的罪分三種,上品的犯,中品的犯,下品的犯。
捨戒復戒頌
若犯上品即捨戒 若犯中下得惡作 捨戒現身堪更受 不同比丘別解脫
那麼,這樣子犯了之後,到底得了什麼後果呢?下邊就是說,「若犯上品即捨戒,若犯中下得惡作,捨戒現身堪更受,不同比丘別解脫。」假使你犯了上品的戒的話,就是四個煩惱都具足的話,那麼你菩薩戒體就破掉了,不成爲菩薩了,不可悔,不能懺悔了。纏那麼,假使你犯了中品或者下品的犯,不是根本罪,是惡作罪。惡作罪是可以懺悔的,就是說,就是前面十八個根本罪裏邊看你犯的時候心裏的煩惱怎麼樣?如果你裏心煩惱四種煩惱都具足的,那是根本的罪,戒體破掉了;假使你四個根本煩惱裏边有三個或者是單是前面三個,或者加後面一個的,那是中等的或者下等的,是惡作罪,這個都可以懺悔。
那麼這裏再交代一下,上品的罪犯了之後,捨戒了,戒體沒有了,能不能再受?能受!只要你菩薩的心沒有斷,就是菩提心的願心沒有斷掉的話,還可以再受,跟比丘的別解脫戒不一樣。比丘別解脫戒根本罪犯了之後,永棄於佛門之外了,不能再重受了。犯了根本罪就要驅擯了,要驅除出僧團了,好像大海裏邊不納死屍一樣的。屍體放在大海裏,大海不容納的,要把你漂到岸上來的。佛法裏邊再慈悲,那些破戒的僧,犯了根本戒的出家人是不能容納的。那麼,比丘戒是如此,但是菩薩戒不是,菩薩戒只要你菩提心沒有斷掉,即使你犯了根本戒捨掉之後,也可以再受,就是現身都能受。這是菩薩戒與比丘有不同之處,也是重點是菩提心的關係。
我們說,菩提心能滅罪,這麼大的罪造了之後只要菩提心還在的話,還可以再受戒。所以說,菩提心的力量大。但是菩提心不是一句空話,菩提心就是要把一切眾生的利益作爲自己的擔子來做,要爲一切眾生的利益犧牲自己的頭目腦髓都願意的心,這個心起來了,很多的罪也消了。所以我們說修菩提心能滅罪也是這個道理。
那麼,這裏就是說你只要菩提心不捨掉,哪怕是犯了上品戒,這輩子還能再受。再受是再受了,你犯戒的罪可是要受的,你沒有懺悔乾淨呢,那你還得要受這個罪。
假使犯了罪怎麼辦呢?「於四力門精勤懺」,就是昨天講的。根據這四個門好好地懺悔。
我們現在這個道場裏,每天《上師供》裏邊有三十五佛懺悔文,希望大家念的時候誠心誠意地念。這是海公上師慈悲,我們說《上師供》本來裏邊原文是沒有三十五佛懺的,三十五佛懺是西藏宗大師提倡的四加行中的一個懺罪法,是專門修的懺罪法,是屬於加行的。海公上師慈悲,感到漢地的人罪障大,念《上師供》後邊那些法,罪不乾淨的話不能修,就是前面的密乘戒、五方佛戒沒有經過懺悔你不能受那些戒的,所以說把《上師供》裏邊加上三十五佛懺。原來的我們的這裏倒是也有,老本子三十五佛懺是在後頭的,不在原文裏邊的,是加進去的,現在因爲一些老婆婆文革以後翻來翻去搞不清楚,只好給他們加在裏邊,順著念下去就行了。實際上,這不是原文,是海公上師慈悲加進去的。這是一個三十五佛懺悔法。
那麼,另外懺罪的方法我們這裏道場用的也不少了,就是念四皈依,、修金剛薩埵了,還有大禮拜,還有修曼茶也可以懺罪,三皈依觀纏也是觀想身上的罪障、在佛法僧上師面前的罪都消滅了,這些觀想都是懺悔法,那麼就希望大家能夠真正地拿起來用。法就是武器,敵人是哪個?敵人就是煩惱、業障,你如果武器交給你了,你武器不用,或者生鏽,煩惱業障來了你毫無抵抗力,給他鼻子牽起跑了,那就可惜了。所以我們交給你的武器就是希望能夠善於利用。這個武器拿了之後不是擺了好看的。
我們說陳列館裏邊、歷史博物館是給人家看的,是歷史的陳跡,過去了的事情,是給人家看看的,我們這個修行的武器決不是歷史博物館給人看看的,是拿來防身體的,防止自己的命的,保命的。什麼命?法身慧命!